我军宣布第十次大裁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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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2:37 扬子晚报 | |
据《工人日报》报道,我军第十次大裁军,三种安置方式人尽其才,解甲军官有转业、复员、自主择业三种安置方式可供选择,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历次大裁军解甲军官选择安置方式最多的一次。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出席国防科技大学50周年庆典活动时郑重宣告:党中央、中央军委决定,2005年之前我军再裁减员额20万。这已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十次大裁军。在此之 到1997年的第九次大裁军,我军解甲军官的安置工作基本走上正轨,每年有计划地安置一次解甲军官,没有再进行集体安置,但安置方式只有转业和复员两种选择。 随着我国安置制度的逐步完善,第十次大裁军,解甲军官可选择三种安置方式: ——计划分配方式。这种方式是转业干部的工作分配完全由国家负责。 ——复员方式。这种方式是军队一次性发给复员军官数额较大的复员费,国家不再负责安置工作。 ——自主择业方式。200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首次确定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这种方式是,担任团级职务和营级职务、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安置地政府逐月给自主择业的干部发放退役金,但国家不包分配工作。国家对从事个体经济和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干部,在贷款、税收和办理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照顾。 三种安置方式,适应了市场经济和解甲军队干部多种选择的需要,也为国家减轻了安置负担,为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创造了有利条件,使转业干部能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陈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