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亿国债资金帮助广东治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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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3:03 南方日报 | |
1.1亿国债资金帮助广东治污 我国东部地区污水处理费年底不低于0.5元/吨 本报讯(记者/陈韩晖 实习生/梁晓霞)笔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了我省8个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国债资 据介绍,这8个项目总污水处理能力31万吨/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68.1公里;垃圾填埋总库容1291万立方米,处理能力1150吨/日;项目总投资8亿元,1.1亿元国债资金将带动我省地方投资近7亿元。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收费政策。2003年底前,东部地区的污水处理费平均征收标准不得低于0.5元/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