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小姐不姓开,也不姓卞、方、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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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3:0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杜世成)“我到医院看病,医生老是把我的名字写错。以前倒没什么大的影响,这次关系可大了。写错的病历使我应聘时不得不迟交体检表,而公司规定必须昨天就交。如果因此导致我丢失了这份工作,我该怎么办?” 昨天,亓(读qí,如“齐”)小姐致电本报市民热线2119999,诉说烦心事。她在医院看病时,多次接到名字写错的检查单,工作人员总会将她的姓写成“开”、“齐”、“卞 这一次,她为了应聘一家旅游公司,到我市一家著名大医院体检。之前,她千叮咛万嘱咐,这个字要怎么写,工作人员也说明白了,可昨天出来的体检表上,这个字还是写错了,写成了“方”。旅游公司要求很严格,名字肯定不能错。而昨天是交体检表的最后一天,医院又无法重新打单。 亓(qi)小姐想知道,如果因此失去了这份工作,医院要承担多大责任? 记者为此咨询了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玲。杨律师说,这种过错,往往属于医生或工作人员无主观故意的过失。人们所犯的过失与他们要承担的后果,往往需要一个合理的比较,不能因为小过失承担大责任。 在这件事情上,医生当然有过失,而这种过失不足以让其承担亓小姐找不到工作的责任;因为这种后果是医生或工作人员当初无法预料的。除非亓小姐能证明,她事先和对方讲清楚了这有多么重要,错误了会导致丢掉工作等,而对方又接受了这种声明。 就比如,你乘坐出租车去参加一个非常重要的商务活动,去晚了就损失惨重,结果迟到了,你便让出租车司机承担责任。而实际上,司机只是收取了你的路费,这一小笔路费的获得不足以让他承担你的损失。 医生也是一样。弄错了姓名的医生有义务改正错误,重新打一张体检单。亓小姐倒是可以主张对方补偿她多跑一趟的车资、误工费等。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