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肥了对虾 腌坏了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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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3:15 南方日报 | |
养肥了对虾 腌坏了土地 省政协委员呼吁:控制水产淡化养殖盐碱化污染 本报讯(记者/林亚茗 实习生/蔡玉珊 通讯员/刘国贤)我省是海洋水产养殖大省,去年的对虾养殖产量达到20万吨,其中淡水养殖的就占了38%。在某些品种的养殖过程 问题:养殖带来土地盐碱化 近年,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迅速,在淡水养殖的种类中,有许多种类是可以在纯淡水中养殖的,但有些种类在淡化养殖的过程必须有盐分存在,例如凡纳对虾。在虾苗阶段,必须在低盐度水中养殖一段时间,然后缓慢过渡到淡水,因此养殖时就必须在池塘中加入盐分,调配人工海水,这就引起池塘附近土壤性质改变,甚至出现盐碱化污染,腌坏土地。 胡恩福、孟浩等委员指出,凡纳对虾养殖所带来的盐碱化问题,目前还未引起足够重视,将来其对土地的破坏可能不可逆转,破坏耕地,使生态平衡发生变化。 建议:培育基地定点育苗 他们建议:在非沿海地区推广海水养殖种类的淡化养殖,必须充分论证,慎重考虑。对于已经上马的项目要严格监督管理。鉴于凡纳对虾等品种在养殖过程中,只需对虾苗进行淡化培养即可,周期并不太长,建议以培育基地的形式,在固定地点育苗,这样便于对可能造成的污染进行集中防治。对不能有效防止污染的,取缔其育苗资格。同时,政府也应当引导科研机构就此问题开展研究,解决育苗过程中带来的系列问题。 答复:制定水产养殖规划 上个月,省海洋与渔业局对提案作出答复:提案中的建议很有针对性。该局正加强养殖规划和管理,已经制定了全省水产养殖规划(初稿),对全省水产养殖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目前该稿正待修改报批后实施;要求各地在淡水中引进海水品种养殖前,应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最好能请有关渔业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环境评估后才生产;新近实施的《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国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申领养殖证,海洋与渔业局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水域养殖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养殖生产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