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一储蓄所主任挪用千万公款 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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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4: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潮州讯 本月8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省高院对挪用1306万元公款的辜昭建作出终审宣判,维持对其无期徒刑的判决。 辜昭建自1995年3月起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潮州湘桥支行新安储蓄所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96年4月17日至1997年9月5日间,指使该所储蓄操作员采用无存折取款的手段违规取款,先后37次提走该所储户陈×生、梁×珍等人的存款人民币1017.18万元。 辜昭建又从1995年5月21日至1997年11月13日,以新安储蓄所的名义高息揽储,先后63次向36名储户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288.988万元,却不入账。辜昭建将上述的1306.168万元以个人名义分别借给他人做生意、投资承包工程,从中获取高额利息。 案发后,辜昭建于1997年12月畏罪潜逃。2002年3月22日,辜被抓获归案,赃款仅追回61.5万元。潮州中院审理认为,辜昭建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并以个人名义高息借给他人使用,且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遂判处辜昭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漫琪 蔡述湘 陶维强)(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