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诈骗钱财洪明泉坐牢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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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4:28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福州9月10日专电(黄敬吴沿)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近日依法作出判决,假冒人民日报记者名义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洪明泉因“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判决洪明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院查明,洪明泉系福建省龙海市人,1966年出生;2001年6月至2002年6月间,冒充人民日报社市场报记者身份,先后骗取惠安县崇武镇五峰村订书费3920元、晋江市陈埭镇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