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告 对合肥干部进行全面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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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4:31 温州新闻网 | |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2003]17号)规定,省委决定于2003年9月10日至15日对合肥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在这次检查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 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的情况。 3.执行选人用人各项具体规定、制度的情况。 4.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情况等。 二、检查组人员: 组长:宋孝贤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 副组长:王善明省委统战部原助理巡视员 成员:李晓黎省妇联发展部部长 董立安:省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黄杏 省委组织部市县干部处助理调研员 程仰传 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主任科员 吴建华 省人民检察院干部处助理检察员 王哲 省委统战部干部 检查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市委办公楼一楼设立举报箱,受理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话)。如发现合肥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存在问题或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当面或用信函、电话向检查组反映,也可直接向省委组织部反映。检查组住地在梅山饭店,举报电话5165888-5303;省委组织部电话:0551-2608334特此公告 2003年9月10日(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