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办雪莲路立交桥事故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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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4:47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新民)市建委昨日召开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对雪莲路立交桥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对城建集团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以行政警告处分,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责任人给予吊销相应从业资格处罚,对劳务分包单位处以吊销资质证书处罚。副市长陈质枫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8月26日下午15时40分,坐落于张贵庄路上的雪莲路立交桥箱梁塌落。调查分析认 会议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加强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定,实行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重新对全市施工企业和外地进津企业进行安全资格认定。凡未获得安全资格认定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不允许进津承揽工程。二是立即开展施工企业安全员、电工、塔吊司机、起重工、提升机机械手等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培训和换证工作。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并作为企业施工安全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凡检查发现企业有操作工无上岗证的,将暂扣或吊销安全施工资格证书,取消企业市场准入资格。三是各施工企业要重新核定安全责任保证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力度,强化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切实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四是要依法严格查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对发生事故单位在处以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根据情节给予缩小营业范围、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直至资质证书的处罚。对安全隐患多的企业要降级使用。五是要强化施工安全监察,实行施工安全区域责任制。建设项目要由工程所在区县建委监管。市建筑施工安全监察大队要加大对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市场秩序和施工安全的监察执法力度。(C)200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