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原女市长一审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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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6:1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湖北消息9月9日,湖北宜城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枣阳市原女市长尹冬桂因受贿59540元人民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尹冬桂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3万元、美金2000元,共计受贿人民币5954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张剑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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