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蔡国庆春节晚会“抢歌”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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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6:35 新华网 | |
今年央视春节晚会上,一首男女合唱的《常来常往》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歌曲,可演唱此曲的歌手陈红、蔡国庆随即被诉“抢歌”成了被告。今天上午,这桩少见的著作权纠纷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女歌手李丽霞(艺名李响)的代理人说,去年11月,李丽霞和男歌手张金松与歌曲《常来常往》的曲作者李刚签订协议,由3人共同出资分担歌曲的录制费,以供参加央视春 面对“一女二嫁”的指责,李刚表示他未将歌曲的任何权利授予李丽霞,因为双方签的协议就是3人平均分担制作费用,如果李丽霞没参加此曲的春节晚会演唱,李刚退还李丽霞出的钱就行了。 蔡国庆、陈红的律师则拿出了《常来常往》词作者张枚同、曲作者李刚与蔡国庆、陈红签订的合同,证明蔡、陈取得了歌曲独占使用的授权,李丽霞无权主张歌曲著作权,她演唱这首歌的行为才是侵权。对于李丽霞所说的“编曲权”,这位律师认为,著作权法没有关于编曲权的规定,即使有“编曲权”,该权利也是曲作者李刚的。(记者/邱伟)(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