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从“马斌事件”透视南京警界人事改革震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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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7: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免职警官状告扬子晚报 ——从“马斌事件”透视南京警界人事改革震荡 南京民警马斌状告扬子晚报名誉侵权案,昨天已经被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受理。一个曾经是南京爱民警察典型的新闻人物,再一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由马斌 工作调动被报道称违纪受处 据马斌的代理律师、南京市天宪律师事务所的李小兵主任介绍,民警马斌于前天向白下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索赔20万元的诉状后,昨天该法院已经正式受理。 9月7日,扬子晚报在头版醒目位置刊发了署名为耿志清的一篇评述性文章,题为《说说马斌被免职》。文章报道说,今年6月的一个晚上,时任丹凤街派出所教导员的马斌和派出所几个民警下班后到下关聚餐,饭后马斌提醒各民警回去休息后,便独自回家了。不料,就在他离去后,其中一个民警去某休闲中心泡澡,并出了问题。马斌对此事负有两个方面责任:一是负有领导责任;二是身为警察,不严格遵守禁酒令,最终很遗憾地被免了职。 同时,这篇文章还发表议论,说“职务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你的工作干不好,不光自己受罪,群众也受苦受累,人民的事业也受损”。 据马斌称,他在看到这篇报道后,十分气愤。首先,他并没有违反禁酒令。他喝酒是在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当时并不在他上班的时间。另外,他被免去丹凤街派出所教导员的职务,和这次喝酒事件,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免职是南京市公安局最近的一次人事调动。此外,马斌认为这篇文章中的评论属于诋毁性评价,侮辱了自己的人格。马斌认为这篇报道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于是请天宪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状告扬子晚报。 李律师称,马斌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扬子晚报停止名誉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精神损失。 扬子晚报的记者耿志清昨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坚持认为关于马斌的报道是真实的,他完全能为这篇文章负责。虽然马斌已通过法律途径提起名誉权的诉讼,但他认为自己是不会败诉的。 雪地下跪救人曾传为佳话 据知情者介绍,马斌原是白下公安分局建康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去年春节刚过,一个风雪夜,他得知一位老妪在楼顶准备跳楼自杀,在百般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马斌给这位老人跪了下来,央求其打消轻生念头。马斌的行为最终感动了老人。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一时在石城传为佳话。去年9月9日,马斌被提拔到玄武公安分局丹凤街派出所任教导员。上任前,建康新村社区近百名群众自发洒泪相送。今年7月16日,马斌被免职。 当建康路社区的群众得知马斌被免职的消息后,很多人都掩面而泣。在他们的心目中,马斌永远是像自己儿子一样亲的好民警。 住在建康新村10幢的一位老先生在报纸上看到马斌被免职的消息后,非常不理解。他说:“马斌雪地下跪救老妪的这种精神,可以说在全南京都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他在建康路派出所任职期间,每天都亲自在小区巡逻,从来都是晚上十一二点才回家。建康新村的每一家他都去过。” 建康新村原居委会主任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马斌在小区工作的四五年间,为小区做了很多好事。他不仅在风雪夜救了想轻生的老人,还做过很多为人乐道的好事,比如他找了小区的一些单位和有关企业进行资助,自己找人,在小区装了10多盏路灯,使每幢楼前都有了路灯,解决了小区六七年一直悬而未决的问题。此外,他还在小区修了两个花坛,铺了石子路,给百姓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他心里时时刻刻装着老百姓,尤其对孤残人、老年人这些特困群体特别关心。 马斌过去的优异工作确实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马斌是江苏省公安的先进典型,他曾经被评为南京市十大爱民警官、南京市十佳好市民……这些荣誉对马斌来说已经是昨日的辉煌了,因为从7月份起他被南京市公安局安排到板仓派出所,从事民警工作。 马斌免职是人事改革缩影 马斌被免职确实就像是南京公安机关人事改革浪潮中,一个小小的波澜。“末位退让”、“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成为今年夏天南京警界最流行的词语。现在,马斌状告媒体,又成了同事们极为关注的话题。 在谈及马斌事件的时候,南京市公安局一位任职多年的警官认为,这确实仅仅是公安局的一次内部调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这次改革是孙文德担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以后,针对南京公安系统中的一些不积极的因素,进行的一次力度较大、雷厉风行的改革。马斌以前确实是公安系统中的典型,但是根据群众的民意反馈,目前他已经不能被市局党委所认可。 对于马斌名誉权诉讼一案,南京市公安局干部处处长李华清认为,关于马斌的那篇评述性文章确实存在侵权的嫌疑。因为马斌被免职只是公安局内部的一次正常的人事变动。用李处长的话说,“只是自己家小小的家事。”但是这次人事改革实际上是非常成功的。在分析这次“末位退让”的成功经验时,李处长认为,把群众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去留的重要依据,应该是成功的关键所在。一个干部的素质如何?工作怎样?品行是否端正?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最有资格评判。李处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对群众测评意见的采纳力度。 李华清处长表示,整个公安队伍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因而在建立相应的竞争淘汰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和评价约束机制的同时,他们还将继续完善其他各项制度,如干部交流轮岗制、领导职务任职年限制、干部培训培养计划、考核指标体系等,以确保公安系统改革的顺利进行。 “马斌式”的民警想通就好 可以这么说,南京市公安系统这次较大范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了振聋发聩的作用,所有的干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触动,用一句在公安内部流行的话说,“真是大刀阔斧,哪个敢不当回事!” 其实在这次“末位退让”中丢官的各级干部除了马斌还有很多,有的职位比马斌还要高。去年6月份,南京市公安局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竞聘上岗活动。市局干部处一下子拿出了60多个副处级岗位供民警竞选。在这次竞聘中,有一位成绩名列前茅的民警,当时就被安排到一个副处级的岗位上任职。可是仅仅一年以后,这位风华正茂、才华出众的有为干警“末位退让”了。经过新一届领导班子及广大干群的测评后,他被调离原岗位。其实他还很年轻,刚刚30出头,“末位退让”后的最初一段时间,他常常彻夜难眠,他不能理解这次工作调动的原因以及目的。几个月过去了,他现在已经能理解了:只有不停地更新思想,提高素质,紧跟路线,深入群众,才能长久地胜任组织安排自己的工作。 这种情况还有很多很多,经过民主测评,34名排名末位的处级干部“末位退让”了。而这些举措,也让南京市所有的民警有了更新的奋斗目标、有了更高的工作热情。在南京市公安局范围内进行的一项民意测验显示,对这次人事改革,有93.32%的民警表示赞成、无所谓占6.38%、不赞成仅0.3%。 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孙文德在一次讲话中提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必须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用好的制度选人。好的制度能使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好的制度则会使人‘英雄无用武之地’;好的制度能使能人辈出,不好的制度能使好人受气、庸人得逞。” 当然,任何改革都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也有一些“下岗”干警对改革中的某些细节颇有微辞。但谁都承认,经过改革,整个南京警界的警风警纪较前有显著好转,社会治安状况得到绝大部分群众的好评。江南时报记者王永钢熊哲鼎实习生许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