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歌”商标被抢注 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陷入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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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0:42 北京娱乐信报 | |
专门承办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日前通过查询得知,由南宁市一名建筑商抢先注册的“大地飞歌”商标第41类(组织表演、影视节目制作等)已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并予以公示。 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已举办三届,在国内外文化界有了一定名气。由著名词曲作家郑南光、徐沛东创作的民歌节主题曲《大地飞歌》,已经成为民歌节的“金字招牌”。 2002年7月,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决定将这一重大节庆活动的运作方式改由过去的政府操办为公司化运作,成立了国有独资企业“大地飞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所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为“大地飞歌”申请注册商标。 当大地飞歌公司市场部项目经理谢光伟来到南宁市工商局时,才发现一名建筑商已经以自然人的身份抢先申请注册“大地飞歌”商标,申报材料已经到达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与此同时,另一家私营企业也将注册“大地飞歌”商标第41类和第35类(广告代理等)的申请送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商标所。 大地飞歌公司决策层紧急磋商。10月8日,国庆长假后上班第一天,谢光伟带着申报材料飞赴北京。当天,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了大地飞歌公司的全部20个类别的“大地飞歌”商标注册申请。 大地飞歌公司两次约见那位建筑商,动员他将注册申请撤回,但未达成共识,双方不欢而散。 大地飞歌公司法律顾问凌斌说,如果“大地飞歌”商标被抢注成功,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和大地飞歌公司今后要举办民歌节,要么换招牌,要么花巨资从他人手中赎买或租用“大地飞歌”品牌。 吃一堑,长一智。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组委会最近决定,大地飞歌公司和南宁市旅游局将分别对民歌节的另两个品牌项目——“东南亚风情夜”和“南宁国际旅游美食节”的名称申请商标注册,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新华社记者文 萍 (据新华社南宁9月11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