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养导盲犬“双费”免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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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2:11 京华时报 | |
作者: 陈琰来源: 本报讯(记者陈琰)《北京市养犬登记年检管理办法》昨天开始在网上(www.bjfzb.gov.cn)征集市民意见。根据草拟办法,盲人养导盲犬和重残人养扶助犬,若持有市卫生局规定的残疾证明、市农业局规定的工作犬证明,可免交登记费和年检费。据悉,意见征集时间截至9月30日。 《办法》还规定,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和养绝育犬的,申请人若持有市民政局规定的证明、市农业局规定的绝育犬证明,按个人养犬程序办理,减半收取登记费。此外,重点管理区(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饲养的犬必须符合农业局公布的小型观赏犬的标准,并每户准养一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