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劳教人员致残 监管人员被判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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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2:19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罗小光)“我要代哥哥告警察,他吊我哥哥,打他,让他失去了双脚!”虽然3月23日,北碚区法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打人警察谭伟有期徒刑7年,但此事仍未了。昨天,西山坪劳教所的劳教人员唐勇的弟弟唐可赶到本报表示,他已代唐勇提起金额为1797300元的巨额国家赔偿。 据悉,本月17日,北碚区法院将开庭审理这起行政诉讼案。冬天被铐篮球架下 唐可说,2001年12月,哥哥被公安机关抓到西山坪劳教所八大队三中队劳教。 12月30日凌晨,八大队三中队分队长牟光学叫人把在禁闭室里吼叫的唐勇铐在了篮球架下。当时,唐勇只能双脚尖着地。 警察谭伟30日早上8点接班后,对唐勇解铐的要求不予理睬。并用警棍殴打吼骂的唐勇。 午饭后,谭伟踢掉唐勇脚上的鞋袜,让其它劳教人员向仍然被吊铐着的唐勇泼冷水。唐勇大骂:“你们要干啥子,冷死我了!” 没有人理睬他。12月30日晚上,唐勇仍被铐在篮球架下,一晚剌骨的寒风,吹得唐勇没有了知觉。 直到12月31日中午,唐勇才被解铐关进禁闭室。此时,唐勇的双脚、双手肿得老高,已不能动弹。 谭伟让劳教人员肖某对唐勇进行简单治疗,未送医院。 北碚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应证了唐可的陈述。把盐巴撒在伤口上 北碚区检察院指控,2002年1月5日,关在禁闭室里的唐勇全身冷得发抖。他要求值班警察给他加被盖,被拒。他不甘心,再次大声报告要求加被盖。 谭伟从宿舍走出来制止,并叫值班警察何节文把唐勇带出来用塑胶警棍打屁股,共打了100余棍,然后将其再次关进禁闭室。 下午2点30分,谭伟集合中队劳教人员,亲自用塑胶警棍殴打唐勇的屁股。将其臀部打出血后,不顾其他干警的异议,叫劳教人员把盐巴撒在唐勇的臀部上。 唐可说,当时,哥哥痛昏了过去,失去了知觉。 唐可说,从1月6日开始,哥哥的双脚开始流脓,慢慢变色。13日,哥哥已不能走路。被送到西山坪劳教所医院,后转入重庆市九院。因伤情严重,后又转入西南医院。双脚截肢重度残疾 北碚区人民法院查明,在西南医院经三次清创和植皮手术后,唐勇双下肢小腿下1/3被截去。 2002年9月3日,唐勇出院。经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唐勇系伤后臀部外伤伴感染,双下肢冻伤并双足部分坏死,属重伤,三级伤残。“撒盐巴是为了消毒” 被告人谭伟辩称,接班时唐勇就被吊铐在了篮球架上,按“谁铐谁负责”的原则,谭伟说:“我只能维持现状,不能将唐勇放下来。” 谭伟承认,1月5日中午,唐勇借机闹事,为了平息事态,他使用了警棍。 谭伟强调:“在其臀部撒盐是帮助消毒。西山坪天冷,唐勇不注意卫生。其截肢行为与我无关。我的行为有违法之处,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谭伟被判服刑七年 法庭上,区检察院向审判长出示了唐勇受伤致残的种种证据。 这些证据是:劳教人员苏昌明、张俊、何节文等人的证词;八大队三中队分队长牟光学、八大队三中队干警龙友孝、八大队三中队分队长王守礼等人的证词。 上述证人证词均指证谭伟唆使劳教人员向唐勇泼冷水、用警棍殴打唐勇的屁股,使其冻伤红肿。 法庭上,北碚区检察院还出示了唐勇被打伤的照片和验伤所的鉴定以及医院的治疗证明等。 北碚区法院在判决书上指出,被告人谭伟,身为劳教监管人员并作为中队长,应当带头执行国家法律,但其亲自或指使其它监管人员殴打被监管人员唐勇,在寒冷的冬季让唐勇长时间被光着脚吊铐,并指使人泼冷水,故意使其受冻,实施体罚虐待,情节严重,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消息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