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创劳模特别法律援助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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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2:4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法律援助伴劳模同行 本报讯 中秋佳节,我省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中心、省职工法律援助中 心颁发的四川省职工劳模特别法律援助卡。 今后,因劳动争议致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劳模们不必担忧:手持特别法律援助卡,凭劳模荣誉证、工作证,即可申请特别法律援助。据悉,此举在全国属首创。 向职工劳模提供的特别法律援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及诉讼,案件代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将由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承担。今年内,特别法律援助卡将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劳模手中。 据了解,我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自1999年3月建立至今,已免费为职工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万人(次);协调、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4656件,免费为困难职工提供代理参与仲裁、诉讼案件582件。 (实习生刘艳梅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