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拆迁“首问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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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5:32 济南时报 | |
时报9月11日讯(记者许子凌通讯员刘小平)记者今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市房地产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公布了简政放权、简化手续等十五条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方便企业。 房地产开发手续简化 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持书面申请和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不少于项目总投资20%的资本金资信证明,可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核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等级标准适当降低:一级资质由6000万元降为5000万元;二级资质由3000万元降为2000万元,三级资质由1000万元降为800万元。与此同时,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和年检的工作方式也将由批次审批变为个案审批,时间也将原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此外,凡具备规定条件的商品房,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间,将由原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房屋拆迁更为阳光 拆迁评估机构今后将公开选定。凡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我市的拆迁评估工作,并建立规范的准入、监督和退出机制。对选定拆迁项目评估机构的条件、方式和过程,由公证机关公证,邀请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委员会派员进行监督。同时,房屋拆除工作将进一步走向市场,变行政指定方式为招投标方式。 为增加被拆户的选购余地,凡属“五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齐全,经过验收达到入住标准的现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均可作为拆迁安置用房。 此外,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开发拆迁办机关和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公布开发和拆迁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办事程度、时限等,保证审批工作的“阳光操作”。 明年实现网上审批 逐步实行“无纸化”办公。建立房地产开发和拆迁管理各项审批表格的网络下载和上报程序,力争从明年起,房地产开发和拆迁事项实现网上审批。 推出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市场板块,免费为开发企业发布各种信息,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查询服务。 接待办事群众禁止说“不” 开发企业、拆迁单位和群众前来办理业务时,第一个接待工作者即为首问负责人,必须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提倡说“能办”、“如何办”,禁止说“不管”、“不办”、“不知道”、“不能办”;对属于业务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及时答复处理,不属于业务职能范围的,应说明情况,并主动联系相关处室办理。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刁难企业和“吃、拿、卡、要”现象,设立公开投诉电话(6157634),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记者许子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