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选办负责同志就公选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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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5:5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烨)在省公选办公告120名公选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量化按既定比例换算后的总成绩之际,省公选办负责同志就近期大家关注的一些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我省这次公选每阶段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后,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得到好评。您作为省公选办的主要负责同志,能否对此谈点看法。 答: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避免不正之风干扰,在各个工作环节坚持“阳光操作”。我们体会到,公开是前提、公平是保证、公正是目的。因此,公选的每个阶段工作方案,都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形成后在媒体公布。笔试、面试及资历评价成绩,都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群众综合评价的测评情况,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了公布。公布的过程是公示的过程,也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过程。如果说公选工作进展顺利,得到群众一定好评,这与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以及所有参与公选的同志理解配合、出色表现是分不开的。 问:在工作过程中,特别是组织考察阶段,有的同志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对此省公选办是如何处理的? 答:省公选办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逐项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如在考察阶段,针对群众反映个别地方突击提拔考察对象的职级待遇问题,省公选办派人进行了调查,并决定所有考察对象的所有资历评价要素,均以6月5日报名截止日期以前的有关情况为准。部分考察对象反映省辖市与省直单位、高校的民主测评范围不尽一致,提出对每个考察对象的测评都应由其上级、同级和下级参与。经研究,决定及时补充和完善,对所有省辖市考察对象又进行补充测评,测评成绩合并计算。对于参加测评的人员由于不熟悉、不了解考察对象情况而无法进行判断的,允许弃权,弃权票不计入测评得分。在资历评价环节,对大家反映突出的学历学位认定方面的问题,省公选办会同省教育厅、省委党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又专门对学历学位、特别是后续学历学位再次进行核对、甄别,确保真实无误。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如思想生活作风问题、廉洁问题、拉票问题等,省公选办都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并写出专题报告。 问:在这次公布的120名考察对象中,有4名没有公布总成绩,其中有2名是境外考察对象,对境外考察对象是如何进行考察的? 答:在考察前,我们认真分析境外考察对象的特殊情况,依据《公选组织考察工作方案》,制定了《境外考察对象考察办法》。考察工作基本是通过两方面进行的:一是到他们出国前所在单位和现服务单位在国内的办事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获得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德才素质、工作业绩、同事评价等方面的第一手材料。二是到外交部和教育部,了解他们在国外的工作、学习情况,听取意见,并请他们提供了与考察工作有关的材料。由于客观条件所限,虽经多方努力,对境外考察对象仍无法进行量化考察,因此没有总成绩。需要说明的是,在以往公布的考察对象中,境外考察对象有3名,但在考察中了解到,其中有1名是我省借调到驻外机构工作,其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经省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对其按境内考察对象对待,并进行了量化考察。 省外的1名考察对象,因与原单位签订了工作协议,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所以未进行考察。省内的1名考察对象,因故未进行补充民主测评,无法量化记分。 问:据了解,资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后,个别考察对象对其本人的资历评价分值提出一些异议,请问对此类问题是如何处理的? 答:资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后,确有个别考察对象对其本人的资历评价分值提出一些异议。省公选办根据反映的情况,对这些同志的资历评价要素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因工作疏漏造成的失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资历评价记分原则和标准进行了纠正。我们认为,这既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也体现了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 对这次公布的考察对象的总成绩,仍希望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省公选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妥善处理。②13河南日报2003-09-1200:00:00责任编辑:管理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