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到手四年 中秋节不能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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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8:43 南方都市报 | |
因一名为逼迫已散伙公司补偿欠发工资的同事鸠占鹊巢 房产证到手四年 中秋节不能回家 本报讯(记者郭海芸 韩一鸣)虽然房产证已经到手4年,可同事为了逼迫已散伙的公司补偿欠发的工资,4年来一直赖在自己从公司买来的二手房里不肯搬走。为了住进自己的 昨天,是中国传统的中秋节,可王先生依然在为自己房子的事情奔波。据王先生讲述,4年前他所工作的天龙实业发展公司因管理不善,欠下巨款。公司为偿还债务,便将产权属于公司的上梅林新村17号综合楼的第三层和第四层卖给公司员工,用以筹款还债。王先生因符合房改条件,又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便以7万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约86平方米的安居房,门号“403”。 领到房产证后,王先生准备和妻子入住时,发现该房已经被公司二级单位的一个刘姓员工入住。原来,该房在卖给王先生之前,是公司的职工宿舍,可随着公司的盈利日渐衰败,很多员工的工资都被拖欠,这位刘姓员工就是因公司拖欠他的工资而住在宿舍里不肯离开,想以此逼迫公司补发工资。 好不容易到手的房子却因公司遗留的历史问题而无法入住,王先生感到非常冤枉。于是他四处找人解决公司遗留下的这些问题,可公司领导在偿还债务后,已经纷纷离开该公司,公司里原来的员工也都转行,该公司现在已是个空壳。王先生奔波了4年,多次求助管理部门,也未能解决这些问题。而霸占王先生房屋的刘姓员工也一直住在王先生的房子里,等待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能够理清公司遗留的历史问题,为他补发工资。王先生则被迫和妻儿与人合租房子,条件非常艰苦。 了解了王先生的苦衷后,记者了解到,为天龙实业发展公司“善后”的是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工业一部,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其负责人,对方告诉记者,因天龙公司的事情压得比较久,所以问题很多,很多细节问题一时无法完全解决,员工们需要再等一段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