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福利”给予实验动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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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8:50 金羊网-新快报 | |
有关管理条例最新讨论稿列专章予以保障 新快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在科博会第四届生物多样性与利用高科技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中心金玫蕾教授透露,在我国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03年最新讨论稿中,首次将动物福利单独列成一章,提出爱护实验动物、不得虐杀实验动物、实验动物安乐死等,这标志着我国实验动物福利法制化的开始。 实验动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人工饲养繁殖,具有特定的生物学特性,用于科学研究的动物。据介绍,北京市在保障实验动物福利方面做得较好。例如,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处理动物尸体的单位必须有零下20摄氏度的冰柜;建有专门的消纳站对动物尸体进行焚化或高温裂解,以保证人道地使用动物,并且无害于环境。 :我国已有百种实验动物 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南京、昆明等地建立了实验动物研究机构。除常见的鼠类外,科技工作者还将驯化后的野生动物、转基因动物、免疫缺陷动物、模型动物和小型猪广泛用于科学实验。 荣瑞章说,尽管我国使用的实验动物已达百种,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而且从国外引进的品种占主要地位。他说,昆明小鼠的用量占全部实验小鼠用量的70%,这个数字表明,我国在开发自有实验动物资源方面潜力还很大。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