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11老师揭院长剽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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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8:51 南方都市报 | |
河海大学11老师揭院长剽窃 “刘新民剽窃”风波引发南京高校学术反腐的举报不断 8月25日,河海大学11位教授、讲师联名向南京《江南时报》揭露了河海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刘新民“有预谋的系列剽窃行为”。 两条“剽窃”罪状 刘新民被揭露的“剽窃行为”主要是两种:一是剽窃自己,二是剽窃他人。 所谓“剽窃自己”,主要是说刘新民先后发表《济慈诗歌艺术风格散论》、《Negative Capability及其汉译的思考》以及《济慈诗歌新论二题》这三篇论文,都是对Negative Capability(自我否定力)的来龙去脉进行叙述,三篇文章约70%以上的内容是雷同的,刘却作为论文3次投稿,并且用它们反复报奖。 而“剽窃他人”,则是指刘新民发表在2001年第4期大连外国语学院《外语与外语教学》上的论文《再谈英语论文写作规范》和刘新民主编、2003年5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英语论文写作规范》一书两次剽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从美国现代语言协会引进版权出版的MAL Handbook for Writers of Research Papers(《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一书(该书在2001年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买下版权,在中国首次出版发行)。举报信详细列举了刘新民具体“剽窃”的地方。在《再谈英语论文写作规范》一文中,共有4个参考文献,其中文献2就是《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刘的论文中有19处抄袭该书。全部文章除了开头和结尾外,70%以上是抄袭的。而在刘的《英语论文写作规范》一书中,除对原版的《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作了顺序和部分例句的改变外,基本上是“剽窃”的。而且书后没有任何参考书目。 11位教授和讲师在举报信中猜测:“刘新民之所以敢于抄袭,因为他以为国内不会出版(《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但碰巧的是,2001年这本书被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引进出版,被河海大学一位老师买到。 被刘当成“宝贝”屡次抄袭的《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究竟是怎样的一本书呢?举报者之一P副教授告诉记者:这本书是美国现代语言协会针对美国高中生和大学本科生科研论文所编写的写作规范(原书扉页后的一段文字很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刘新民院长的解释 11名教授、讲师联名对1个院长提出剽窃质疑,这种现象在中国教育界和学术界极为罕见。8月30日,记者接通了刘新民家的电话,找到了刘新民。但是刘却以“组织正在调查”为由,坚决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在此之前的8月25日,刘新民在接受《江南时报》采访时,曾经一口否认了“剽窃”一说。就《英语论文写作规范》一书,刘新民院长解释说,在出书以前,他就曾经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有关人士协商过这个问题,经商讨,大家得出的结果是,《MAL科研论文写作规范》一书是属于公共教材的,是所有人都可以享用的,所以才出了这本教材,而不是论文。 当《江南时报》记者问,既然引用了别人的著作,为什么不在书的后面写明参考文献、参考资料的出处时,刘新民院长回答说:“当时出版社也没有提出来,自己也没有想到那么多。”而《江南时报》记者问到“为什么您所写的关于济慈的三篇文章中有很多东西是一样的,并且没有新观点提出”时,刘新民院长回答说,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对以前自己所写的论文做一个总结。 河海大学郑大俊副书记表示,其实在媒体报道这件事之前,他们已经收到教授们联名写的材料。从8月29日开始,学校已经着手调查。 到记者发稿时,河海大学的调查还在进行之中,有关方面不愿透露调查的进展情况,而刘新民再一次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类似举报又增三起 而在“刘新民剽窃风波”发生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几乎每天都会有揭露学者剽窃的举报信投向《江南时报》。8月28日,南京师范大学一位教授带着5位教授的调查资料以及一份由12位教师签名的举报材料来到《江南时报》,举报该大学某学院领导A教授存在学术腐败问题。8月29日,江苏省警官学院(原江苏公安专科学校)退休副教授艾方白举报,该院管理系副主任翁副教授在其所编写的几部著作中涉嫌抄袭、剽窃他人著作多达380多处。9月1日,从事社会学教学和研究多年的A教授反映:南京师范大学一位资深的社会学B教授所出的专著涉嫌剽窃。《外滩画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