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荣誉爱上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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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33 沈阳今报 | |
《中国青年报》9月8日《这里乌烟瘴气———海南省工商系统“买官卖官”系列案剖析》一文,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贪官不仅贪财贪色,还贪荣誉,善于打扮自己,一些贪官越腐败荣誉越多。 荣誉称号何以变成了贪官们的贞节牌坊,如同洗钱一样成为“洗人”的工具,让人深思。也是这篇文章给我们道破了天机:一些主持评选的单位是清水衙门,他们想方设法地搞 其一,权力的行使,应该与行使者的利益分清界线。有关部门有权评选各种各样的先进,这是他们履行的一种公共职责,不能让其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一旦公权私有,就会为贪官沽名钓誉创造土壤。 其二,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民主。评定荣誉本身是一种公共权力,其合法性来源于程序的民主,以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众多戴错了头的荣誉告诉我们:这些荣誉的评比并不是民主的产物、民意的体现,而是类似于股份公司的决策,由投资的多少决定,成为一种纯粹的金钱较量。没有民主评比,荣誉只不过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姑娘。 其三,当荣誉评比变成了“洗人”工具时,本身就变得非法。荣誉评比变成了贪官的“洗人”工具,不仅危害了荣誉的公信力,而且也损害了社会秩序,影响人们认清贪官的真面目,妨碍了反腐败工作,害莫大焉。现在反腐败中我们强调对于洗钱犯罪的打击,防止腐败分子将非法来源的钱变成“合法的”收入。笔者认为,我们也要加强对于“洗人”行径的打击,防止贪官用桂冠将本质丑陋的人洗成“圣徒”,否则腐败会亵渎一切神圣的东西,使得天堂与地狱无异。 我们不能仅用嘲笑的眼光看待贪官头上的荣誉,而要对帮助贪官“洗人”者进行严厉打击,将那些接受赞助的单位作为单位受贿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