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罪狗”藐视人性尊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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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35 沈阳今报 | |||
邱贵平/文李晓宜/图 杀人偿命,狗一旦咬人必须偿命,如果不偿命,必然还会影响到更多居民的人身安全。咬破皮肉虽然惨不忍睹,毕竟没有性命之虞,倘若肇事狗体内带有非典之类的病毒,那后果就不堪设想。狗仗人势人藏恶狗,“替罪狗”不仅是对法律的藐视,更是对人性尊严的藐视。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对狗主人进行严惩,“杀一儆百”,绝不能姑息和轻饶,对于那条“逍遥法外”的肇事狗一定要追踪歼灭,还守门大爷一个公道,给公众一个说法。 如果没有相关法律,就必须尽快制定,对于“狗污染”,也要讲究长治久安标本兼治,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非典等传染病一来,就对狗实施“严打”,非典一过,又放任自流。从“狗道”和“狗权”出发,这也有失公平。 不错,人有人道狗有狗道,人有人权狗有狗权,但人道是人道狗道是狗道,人权是人权狗权是狗权,切不可混为一谈甚至本末倒置。爱护动物和动物交朋友是人文精神的表现,但把动物尤其伤害人身体的动物凌驾于人类之上,不仅是人文精神的丧失,也是藐视人性尊严。矫枉过正,人类非但和动物做不了朋友,反而会成为永远的敌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