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了校长仍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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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46 现代快报 | |
通讯员 吴涛 记者 张星 快报讯近期学校食物中毒事故频发,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昨天,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发布了《学校集体食堂卫生监督管理业务工作导则》,明确提出学校将食堂承包经营后,不能将食堂的卫生管理也承包出去,如果出现因为卫生管理疏漏造成的事故,学校负责人仍然要负责任。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要求学校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要建立学校主管校长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制,必须明确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学校负责人应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明确食品卫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粗加工间、配菜间、烹调间、凉菜间等加工操作间、餐具消毒场所、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严禁制售冷荤凉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饮食点与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点的卫生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