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中法首次以拍卖形式完成异地强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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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53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杨力 金峰 记者张婉报道 “成交!”随着拍卖师手中的小槌最后一次响起,2003年8月28日11时,在大连市某大酒店,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地在异地以拍卖形式执行了一件“硬骨头”案件。这是鞍山中法首次通过异地拍卖来强制执行案件,自当日上午9时30分开始的拍卖活动,在不到1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共成功地拍卖了12辆车。 据法院有关人士介绍,2003年3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指定 据了解,鞍山市中院将拍卖地点定在大连某酒店,委托了辽宁某拍卖公司全权负责此次拍卖活动,300余名各界人士参加了拍卖活动。拍卖中,1台奥迪100型轿车竞价超过10次,场面尤为热烈。15辆车中的12辆在不到1.5小时内全部拍卖成功。底价22.3万,拍卖成交达51万,增值28.7万,增值率高达129%。8月30日,近50万元的拍卖款转至鞍山市中法的帐户上。截至发稿时,拍卖款已送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