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异动说因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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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0:04 南方日报 | |
权威声音 最近,广州市的“两抢”案为何明显增多?为何每次严打过后都会出现反弹?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政法部门领导和一些专家。 朱穗生(广州市公安局局长): 四因素使近几月“两抢”案增多 广州市公安局局长朱穗生说,今年4月份以来,全市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街面的“两抢”案件,特别是在公共聚集场所、马路上选择目标抢夺群众的项链、手机、提包的案件上升幅度最大,公共汽车上的扒窃等案件比较突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每年夏季,在街面活动的人员衣物单薄,财物外露,犯罪分子容易得手,这个时期历来都是广州市刑事、治安案件的高发期。二是非典疫情过后,游荡在街面的无生活来源的闲散人员明显增多,其中一些不法分子伺机作案。三是摩托车管理有很大漏洞,驾驶摩托车作案的飞车抢夺案件占48%,这类案件手法简单,逃窜快,容易得逞。四是随着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斗争告一段落,新出台的政策需要有一个适应调整过程,打击和查处的措施相对滞后,导致不少违法犯罪分子猖狂作案。 任克勤(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 不能片面认为是孙志刚案的影响 对社会上流传因孙志刚案造成公安人员办案过于谨慎,不敢抓人,不敢破案,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处长任克勤教授表示不能完全赞同,治安形势复杂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不能片面认为是孙志刚案的影响。不过任教授认为,随着执法方式、观念、依据、环境的转变,确实对治安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公安机关应与时俱进,拿出新的对策。 任剑涛(中山大学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收容制度废除后管理措施未跟上 多位专家和官员不约而同提出,收容制度废除,而其后续管理措施未跟上是促使治安案件抬头的直接主因。“我毫不怀疑废除收容遣送条例的必要性,”中山大学行政学院副院长任剑涛教授说,“由于它废除得太突然,导致执法部门一些职能迅速衰变甚至缺席,而新的、可靠的管理办法又没有跟上,问题就产生了。” 广州市政法界人士认为:与以前相比,目前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手段偏弱,特别是对有轻微犯罪行为的嫌疑人的惩罚力度不够。如对盗窃、抢夺等多发性案件,检察院、法院规定了起刑点。以前公安可以跟《收容遣送条例》相互衔接,配套执行,即对不够起刑点的轻微犯罪嫌疑人可收容遣送,这可有效缓解刑事治安压力。收容遣送条例改为救助条例后,对于抓获的大量有轻微抢夺犯罪行为,以及实施“两抢”但证据不足的嫌疑人,难于给予相应的惩罚,即使抓获后予以治安行政拘留,也难以起到惩戒警示作用。 黄建水(广州市人大代表): 社会转型期处境不佳者易犯罪 广州市人大代表黄建水提出,社会治安问题由来已久,并不是现在才突然出现的,“从最根本上分析,是社会处于转型期,派生出很多不稳定因素。加上广州是个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会有一些易引起治安问题的不利条件,如外来人口膨胀导致流动人员增多,这些问题一旦到了被激化的时候,其负面作用便会凸显;又如就业形势的恶化,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失业大军中去,被生活所逼之下的他们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李江涛(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 警力不足不容忽视 广州市社科院李江涛研究员认为,广州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原因比较复杂,根本原因是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广州犯罪的“收益”会比较大。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原因是广州的警力配备不足,与发达国家大城市的警力配备相差几倍的水平,技术装备也比较落后,在这方面政府应加大投入。在依靠专业治安力量的同时,社区的治安防范也要加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