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登记吸毒者18.8万人 40%双抢案与吸毒有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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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0:0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有政协委员认为毒品蔓延与现行法律对“容留吸毒罪”惩处较轻有关 大洋网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政协昨日上午召开“关于广东省禁毒工作情况”专题协商座谈会。不少委员认为,一些娱乐场所出现毒品蔓延的情况,与现行法律对“容留吸毒罪”的惩处要比“容留卖淫罪”轻有很大的关系。 广东登记吸毒者18.8万人 据了解,至2002年底,广东省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达18.8万名。今年1~5月,广东省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517件2260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5%和20.7%。吸毒人员不仅在经济上和家庭上,更在社会治安方面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吸毒人员由于难以承受长期高额毒品消费,往往都“以贩养吸”或参与“双抢两盗”等犯罪活动。据统计,目前由吸毒人员实施的“双抢”案件,约占广东省此类案件的40%左右。 吸毒人员向青少年扩展 据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广东省大部分县级公安机关仍未成立缉毒专业机构,缉毒队伍薄弱;此外由于广东省强制戒毒费用收取率不足20%,导致一些强制戒毒所负债累累。最为重要的是,目前制毒、贩毒还呈现从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散,从城镇向农村扩散;吸毒人员从社会闲散人员向白领、演艺界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扩展,从成年人向青少年扩展的特点。 不少委员认为,这与法律对“容留吸毒罪”的惩处(如《刑法》第354条)竟比“容留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的惩处还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有关法律还未明确规定要从重处罚场所主要负责人。 副省长李容根表示,今后除了加大力度强制戒毒外,更为重要的是,还要加大对制毒、贩毒和运毒的打击力度。(记者刘志华 通讯员覃大可、肖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