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拥有12项决策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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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0:1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刘芳)昨天下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副市长刘敬民出任主任委员。该委员会拥有审定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等12项决策权,委员会成员中政府部门和专家代表、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缴存单位代表各占三分之一,是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大管家”。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底,北京地区共有298万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90%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本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将原北京市、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及北京铁路系统4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合并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及北京铁路3个分中心,并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实行表决制,决策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刘敬民在会上讲话。他要求全体委员统一思想,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把职工权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依法民主决策,从把握资金使用方向、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等环节严格把关,切实保障缴存人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