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工会会员享有21项优惠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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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0:3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如今在抚顺,工人加入工会组织成了一件骄傲而又自豪的事。无论干什么,只要是工会会员就会让人“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因为凡是工会会员,都可享有21项优惠待遇。它涉及就业、解困、医疗、保险、娱乐等方面。这是辽宁抚顺市总工会为加强工会会员管理、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而于近日出台的一项新规定。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辽宁省工会会员管理暂行规定》、《抚顺市会员会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抚顺市总工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凡正式加入工会,并持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的会员都可享受21项优惠待遇。其中包括:会员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可在职权范围内对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会员在待岗失业期间,工会再就业服务机构对其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会员生活遇到困难时,工会给予必要的资助;工会所属的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等文化娱乐场所,定期免费向会员开放;会员凭《会员证》到指定的县、区医院就诊免收普通挂号费,同时享受各医院制定的其它方面的优惠待遇;会员凭《会员证》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三年期)家财保险、个体工商户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人身意外综合保险、金锁家庭财产保险,享受9.5折优惠;会员凭《会员证》和身份证到罕王商场购物享受9.8至9.5折的优惠等。 抚顺市总工会还专门以文件的形式向全市各基层印发了《抚顺市总工会关于工会会员优惠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并详细介绍了工会会员优惠政策的具体项目,以更好地维护工会会员的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