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通违章 只查驾驶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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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0:4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继9月15日将取消驾驶证副证违章打孔记分后,近期又将在全市新推出15项便民利民措施。 市区摩托车驾驶证年审、换证下放到各辖区交警大队办理。 设立港澳台、现役军人、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办证窗口,特殊情况,即来即办。 对驾驶证到期未年审的、违章未按时处理的予以友情催告。 取消驾驶员年审学习制度和年审时需盖交警大队审核印章的做法,可直接到驾管窗口办理。 驾驶员适应性检测发现身体有问题的,除影响安全操作问题外,实行告知制度。 对一般性交通违章处理,不查验行驶证与身份证,只查验驾驶证。 与电信声讯台联合开办交通违章查询服务。驾驶员可以通过电信声讯台拨打“16888122”查询机动车违章情况。 聘请警风廉政监督员参与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根据受案大队公布的“警风廉政监督员”名单,自由选择。 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当场快速处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 民警在路面执法需扣车时,当场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并在强制执行单上注明,以免违章者在接受违章处理时来回跑。 交通违章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或已缴纳罚款,但逾期(三个月)才来办理登记的,由各大队违章受理处负责办理,逾期罚金缴纳登记和逾期消分登记权限下放各大队违章受理处负责。 单位或群众申请在市区人行道上占道、破路面积3平方米内,在支路、小巷办理占道、破路的,由各辖区交警大队负责受理审批。 单位或群众申请在市区人行道上设置、施划“两车”(摩托车、自行车)停车标志、标线的,由各辖区大队直接受理审批。 在“福州交警”互联网上设立支队长信箱,及时为民排忧解难。 支队成立“重特大交通事故疑难案件审理委员会”。(黄金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