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越权不作为 南京推行“行政问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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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1:31 汉网 | |
南京市政府已经出台相关通知,准备在全市推行“行政问责制”。 根据此次出台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强调今后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必须严格防范行政越权或者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凡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给全市的发展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必须按照《南京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对那些造成严 通知特别提到行政审批中的收费问题。规定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审批机关实行审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审批中涉及到的项目,必须具有物价部门的批文,并公示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刘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