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议增加治安处罚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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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2:41 扬子晚报 | |
广州讯 路边招嫖或用短信骚扰他人等行为都应受到治安处罚!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向全国人大内司委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多项修改意见,其中包括建议新增加24项处罚内容,并建议将原《条例》的处罚标准提高。 省公安厅建议应归入治安处罚的24项内容,不少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常碰到的“小骚扰”,这些行为往往让人不胜其烦,治之又无法可依。广东省公安厅还指出,随着社会经济 对于广东省公安厅提出的增加有关治安处罚的内容,全国人大内司委的委员们表示,今后全国人大在修订该法时都会一一考虑。(廖颖谊 阮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