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实施一周年。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医学会获悉,一年来,前往市医学会申请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仅30余例,与前两年同期相比下降了一半,其中,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占了医疗纠纷总数的50%,“私了”渐成流行。重庆市医学会秘书长邬显华将数字的下降分析为两方面原因,一是各区县医学会认真按照新《条例》操作,其鉴定结果得到医患双方认同;第二则是,医患双方心平气和地将医疗纠纷协商解决了。据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的调查表明,目前,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选择最多的是找医院协商解决 ,占了医疗纠纷总数的50%——80%,患者的赔偿要求往往很简单,只要求经济赔偿,而对医院和当事人进行行政和刑事处罚的要求很低,要求赔礼道歉的也很少。医疗纠纷最终的解决结果也是以协商最多,诉讼次之,通过行政部门解决者非常少。为何医院愿意接受“私了”?采访中,许多不愿透露名称的医院院长们都称,因为“私了”简单省事,社会成本低。一个医疗纠纷要告到法院,就要进行鉴定,医院要做很多准备工作,费时费力,律师诉讼费也不低。同时,新闻媒体的“介入”也令人头痛,如果医院因为医疗纠纷“出名”,损失就更大了。据悉,在国外,医患发生纠纷后,大多在第三方(如医师协会)主持下,由双方协商解决,以避免过高的社会成本。不过,有关人士提醒医患双方,“私了”必须在理性、客观的前提下进行,双方一定要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医生本人不能代表医疗机构与患者“私了”,要和有权签协议的人签署协议书,以免“私了”难“了”。(记者刘湛邓河春)········(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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