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司法救助 汕头老百姓打官司不再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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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4:12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寄信石沉大海“申诉难”,让人心焦;囊中羞涩交不起诉讼费,徒叹无奈;超过了诉讼时效有理赢不了官司,后悔莫及……这些都是过去人民群众打官司遇到的种种问题。近年来,我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司法为民,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使信访申诉事事有回音,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得赢官司,依法保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信访申诉: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说起“打官司难”,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是申诉难,最怕的就是申诉信件一去不回、杳无音讯,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得不到回应,更是忧心如焚。申诉难,这也是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急群众之所急,从重难点问题入手,近年来我市法院就解决申诉难的问题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了让群众的申诉“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只要经过审查认定该案原判可能存在错误,坚决依法予以受理;对认为原判正确的案件,也及时给申诉群众一个答复。针对群众申诉,我市法院还在制度上予以保障。2000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始全面推行申诉听证制度,通过公开听证,了解申诉原因及事实根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使整个申诉案件的处理过程透明化、公开化,体现公正性。在全市法院开展的院长接待日工作也获得了群众的好评,1998年至今市中院共接待群众来访超过1300宗1700人次;2001年1月,中院网站开通至今,院长信箱和留言簿收到各类申诉的电子邮件和留言175件,都及时反馈到了有关部门办理。 诉讼指导:教老百姓怎么打官司 教老百姓怎么打官司,这是法院工作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体现。我市法院通过完善诉讼指引制度,加强对当事人举证的指导以及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立案时,各方当事人就可以收到法院印制发送的各种诉讼指引,其中有关的诉讼权利、应当承担的诉讼责任、诉讼基本程序等均可一目了然,在开庭审理其他阶段也会得到口头、书面各种形式的告知说明。法院还对当事人如何举证、调查收集证据进行具体的指导,并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在我市的一些劳动纠纷案件中,有些缺少自我保护意识的雇工,在劳动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下却无力举证,法院审判人员除对他们进行指导,并到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帮助他们搜集证据。今年7月,全市法院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都及时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活动中存在的10种风险,使他们能够谨慎、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开展司法救助,就是要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打得赢官司。对因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被告人全面行使各项诉讼权利;法院还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使困难群众没有钱也可以“告状”。据统计,2000年至今年6月,全市法院共对3700多件当事人确有困难的案件给予诉讼费用缓、减、免收,减免金额达2900多万元。法院还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注重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如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离婚案件中,依法保护女方和儿童的权益,保证他们不因判决离婚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对困难群众申请执行的案件,坚决优先执行,尽快实现他们的权益。2001年11月,市中院在执行张某诉深汕高速公路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时,由于申请执行人张某已成为植物人,急需赔款30万元作为医疗费用维持生命。市中院执行局通过耐心做好被执行人的工作,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付款义务,从申请执行到案件终结仅用了10天时间。本报记者李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