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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韩江子 前天,广州市公安局局长朱穗生在向全国人大视察组作工作汇报时指出,现行法规规定“容留吸毒”的最高刑期远低于“容留卖淫”,这是不合理的,为此建议加大对“容留吸毒”的处罚。这番话引起媒体关注。 昨天本报报道说,广州的白粉仔一年就烧掉20个亿,这只是算经济账,还未算上其不知严重多少倍的社会危害账。但总有些人罔顾公义,容留他人吸毒,这实际上是对罪恶行为的纵容,间接地危害社会。毒祸的横行,“容留吸毒”者同样有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我亦相信任何支持禁毒的人,都会同意对“容留吸毒”者进行处罚。现在,提出加重处罚的建议,我相信有很多人会赞同的。因为这必将增强法律威慑力,缩小毒品犯罪的空间,让那些容留他人吸毒的娱乐场所付出更大的代价。 从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来衡量,无疑吸毒之害深于卖淫之害,而同样以“容留”违法,反而是“容留吸毒”刑罚较轻,这显然是有悖常理的。加重“容留吸毒”的刑罚是理所当然的。当然,我们不是简单以“容留卖淫判15年”为一基准。现倒是令我们觉得现行的两种刑罚有畸重畸轻之感,二者都存在修订的理由。 不管怎么说,朱穗生建议加重处罚“容留吸毒”,是在深入探求禁毒的法律依据,是法治社会的一件好事。 主持 冯树盛(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