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共商工资额 有关部门将督查集体协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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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15:5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9月12日消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透露,到今年上半年止,我市只有1891家企业与代表员工的工会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协议,这在全市有工会组织企业中只占4%。为了加大力度,本月中下旬,他们将和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联手督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情况。 近年来,温州市的劳资纠纷案件中有过半是由工资问题引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 陈庆浩处长还说:“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对工资集体协商十分支持,因为只有工人踏踏实实地干,企业才能长远的发展,才不会出现前段时间招不到工人的尴尬情况。” 对于温州市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率不高的问题,温州市总工会有关人士说,目前工资集体协商仍在初始阶段,许多私企老板“我给工人多少工资我说了算”的观念还没有彻底改变。其实,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一种国际惯例,国外企业在与国内企业合作时,有否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是他们考察的一个主要方面。 有关专家说,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可以寻找员工、老板和企业三者利益的平衡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了,职工工资也应该相应提高。反之,也可以不增加或减少工资,但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温州晚报林乐丰)(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