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登记条例》10月1日开始实行 结婚办登记 注意“进对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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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5: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全省婚姻登记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10月1日起,我省婚姻登记机关将按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十一期间不放假)。登记者除交纳一定工本费外,如发现搭车收费,可进行举报。 据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有关人士介绍,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将全部由民政部门操办。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由省民政厅直接办理,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由各省辖市民 (记者 胡炳俊)大河报2003-09-13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