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搞噱头太过火违了规 执法者拆了“执发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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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5: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线索提供人:赵正银 热线线索奖:50元 新闻热线:0371-5796000 本报讯 郑州一家准备开张的理发店噱头太过火,居然打出了“执发者”的招牌,昨天,工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将这个理发店的招牌拆除。 二七工商分局淮河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兴华北街一家新装修的理发店的门头上挂着“执发者”的店名招牌。工商人员认为,“执法者”是对特定人群的称呼,“执发者”和“执法者”虽然字不同,但很容易造成误会。而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企业名称不予核准登记。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随工商执法人员一起来到这家理发店。其老板赵某称是为了引人注意才起了这么个名字,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工商人员拿出一本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让他看,告诉他起这样的店名是违法的,工商部门根本不会核准。工商人员当场将其招牌拆除,并责令其重新给理发店起名字。(记者闻向东/文许俊文/图)大河报2003-09-13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