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规出台后 首判施暴“男将”坐牢三月半(09-13 06: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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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6:14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涂莉桂菁实习生刘鲜)昨日,殴打妻子致轻伤的张某受到刑事处罚,硚口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张某拘役三个半月。这是我省出台首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以来,武汉判决的首起家庭暴力犯罪案件。 1999年10月5日凌晨2时许,张某因家庭矛盾与妻子李某发生争吵后,暴打李某,致李某右上肢扭伤,右桡骨完全性骨折。经法医鉴定,李某属轻伤。今年1月16日,李某再次受到 此前在庭审中,打妻者张某表示愿意悔过,被害人李某也愿意给张某改过机会,法院依据刑法有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长期以来,人们将家庭暴力视为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关家庭暴力的立法亦不完善。今年7月25日,我省出台首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了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反家暴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