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断腿磨破嘴”时代的终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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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7:28 新华网 | |
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日前颁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的决定》,正式建立了行政默认制度。《决定》规定,投资审批代办机构接到投资报批材料后,有关部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返回投资代办机构,未按时返回的均视为同意。 这里的行政默认制度,就是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政府机关提出审批申请后,如果政府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答复,申请人就可以视为同意,即 中国人形容申请行政审批之难,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叫“跑断了腿,磨破了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通过的那天,新华社记者在一篇电讯稿中列举了三个“跑断了腿,磨破了嘴”的极端例子:广西玉林市有位老人,为筹建一个花木市场,前后“跑”了86趟,却一直杳无音信;北京有一位投资商,想在西部某市搞一个建材城,3年内花了数百万元,却连公章都没盖完;浙江金华市的一位农民,想办一个养鸡场,跑了两年多,盖了270多个章,等手续办下来,市场行情早已今非昔比……某些政府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审批无限期地拖着不办,有的是办事效率低下,有的是责任心不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漠,有的甚至是为了向申请人进行敲诈勒索,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归根到底,都是因为对政府的行政审批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限定,使得一些掌握审批大权的人随心所欲肆意妄为,别说让申请人“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就是闹出了更为严重的后果,也没见他们为此承担过什么责任。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这种巨大反差,与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目标是格格不入的。 与此相反,行政默认的崭新逻辑,体现了“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现代法治原则,也对政府实现由“全能型”向“有限型”、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施加了相当的压力。这在刚刚通过的《行政许可法》中也有具体的反映。《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有了这样的规定,政府机关如果再对行政审批申请拖着不办,将难逃行政不作为甚至违法的指控,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行政默认制度的建立,宣告了那个让人“跑断腿,磨破嘴”时代的终结。(文/本报评论员)(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