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违法建筑将限期自行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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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7:46 大众日报 | |
已出售的,违法建设者将购房款退给购房人 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本报济南9月12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双清办了解到,济南市政府对“双清”期间清理的违法建筑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处理办法已于9月10日正式出台并实施。 办法规定:对在建的违法建筑,由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向建设、施工单位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对拒不落实、继续施工的,将强制拆除其续建部分。 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由城管执法局强行拆除,并处于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不仅是指破坏城市规划的用地结构及空间布局,占用城市公共绿地或防护林带、破坏风景名胜名泉及文物等,都属此列。 应强行拆除或没收的违法建筑,已出售的,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将购房款退给购房人;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