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讨回三百万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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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09:31 生活日报 | |
新华社南京9月12日电 (任松筠 石永红)正在江苏省江宁监狱服刑的犯人黄道飘日前收到了金坛市法律援助中心转交的营业执照,他的300万元合法财产得到了保护。这是江苏省首例为服刑犯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 今年40多岁的黄道飘是浙江省苍南县人,经人介绍到金坛市茅山搞旅游开发,投资300多万元创办了旅游服务中心。2001年,黄因寻衅滋事被判刑3年6个月,现在江宁监狱服刑。 7月上旬,黄道飘得知消息后焦急万分,苦于服刑期间不能与其妻对簿公堂,于是向监狱领导反映了这一情况,请求给予帮助。狱方随即向江苏省司法厅汇报,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指定金坛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并派了一名律师到金坛共同代理黄道飘进行民事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