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患上棉尘病厂家疑非职业病厦门一餐具厂发生职业病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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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0:20 东南快报 | |
近日,厦门发生一起职业病纠纷。在厦门某餐具厂木工部工作近5年的四川民工莫洪贵患上职业病棉尘病,要求厂方支付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厂方对诊断存有异议,将申请对病情重新鉴定再决定是否支付医疗费。民工厂方应支付医疗费 1998年2月开始,四川民工莫洪贵到厦门市前埔工业区某餐具厂木工部上班。2002年12月份,他出现呼吸困难、咳嗽、胸闷症状,每走一段路都会喘得厉害。厦门解放军一七四医 莫洪贵认为,自己的病是长期在工厂里劳动导致的,厂方应支付医疗费用。可是,除了去年住院时厂方以借款形式借给他4000元外,再也没有补偿他工资和医疗费。厂方需要进一步确诊 对于省职业病防治院关于莫洪贵患职业性棉尘病II级的诊断,莫洪贵工作的家具厂人事科的吴某认为,莫洪贵主要是和木屑接触,没有接触棉、麻之类的粉尘,把棉尘病归为木工职业病不大合理。厂方将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如果鉴定结果为职业病,厂方将支付莫洪贵所有医疗费用。律师适用职业病法规 关于此事,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许清松律师认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没有证据否定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之后,应当确诊为职业病。因此,莫洪贵的病例适用职业病例。工会督促厂方支付工资 厦门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工作人员蔡琳告诉记者,经了解,莫洪贵还没有和厂方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厂方在莫洪贵住院期间应该支付给他工资。目前厦门市总工会已经向厂方提出交涉,要求支付给莫洪贵工资,以缓解他的医疗费难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