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看你哪里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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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2:10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日前有媒体报道,美国执法机构将要“像打击贩毒和走私武器那样”打击外国贪官转移到美国的财产。与此同时我国已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将于9月29日生效。这为中国追捕潜逃国外的跨国犯罪分子,尤其是近年来日益增多的携赃款出逃的腐败官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家刘廷吉教授说,截至去年底,与我国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只 刘廷吉说,如果没有双边引渡条约,对于外逃的贪官,只能采取“友好合作”的方式遣返。能否遣返成功,则要看对方国家是否给你“面子”。我国与一些国家签署了司法协作、移管被判人等条约,但这些文件都不如双边引渡条约的效力高,对方不一定必须引渡。即使是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有些国家也不认。《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生效将为我国打击外逃贪官提供有力的保障。(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