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岂能下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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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2:25 沈阳今报 | |
据报道,公安部日前强调,各级公安机关严禁向派出所下达抓人和罚款指标,坚决纠正一切非法侵害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政策和指标。 近几年来,少数公安人员野蛮粗暴、枉抓无辜等不良执法行为广为社会所诟病,从表面上看,原因在于一些公安人员的特权思想严重、人权观念淡薄,而深层根源却在于执法者背后的“利益驱动点”。虽然很多地方的公、检、法部门已经实行了“收支两条线”,但有 罚款本意是作为严肃法纪的一种辅助手段,却摇身变成了一些公安部门“创收”的工具;制定罚款规定的本意在于鼓励公安人员严格执法,却在客观上怂恿(或迫使)公安人员粗暴执法、执法犯法,打着维护法律和公权的旗号,干着践踏法律和公权、维护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的勾当。要减少以至杜绝公安人员的这些不良执法行为,就必须从变革制度入手,取消不合理的罚款指标,阻断公安机关执法“创收”渠道,消除公安人员执法犯法的利益驱动点。 实际上,之前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也曾出台规定,取消了公安机关的罚款指标,却因监督不力,对违反规定者处罚不严,一些公安机关内部暗中下达罚款指标的做法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南京市公安局规定“如有违反,相关人员一律就地免职”,这种“动真格”的态度值得肯定。惟有如此,才能让“罚款指标”彻底销声匿迹,老百姓的权益也才能得到执法者更好的尊重。 晏扬 今报今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