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发出非典防治工作方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2:48 南方日报 | |
省卫生厅发出2003-2004年非典防治工作方案10月底前完成防治准备 本报讯(记者/段功伟 通讯员/陈广泰)昨天,省卫生厅发出《2003-2004年广东省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称不排除今冬明春再次发生非典疫情的可能。省卫生厅要求进一步做好非典防治工作,各项防治工作包括防治方案、防治队伍充实与培训、物资贮备等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以不出现疫情流行为目标 方案根据有关法规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提出以今冬明春不出现疫情的爆发流行为目标。 方案提出防治非典的原则是: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中西医结合,优势互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强化培训,实战为主;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统一领导,高效处理。 密切关注非典的“风吹草动” 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及所在医疗机构根据《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临床诊断标准》对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进行诊断。如发现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进行报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工作,疾控机构要做好辖区内医院的疫情监测和主动搜索;卫生监督机构应依法对医院进行督导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对本院疫情报告工作的管理。 各地要选择哨点医院,在可能收治发热病人、肺炎病人的科室,或专门的发热门诊,开展对呼吸道发热病人或肺炎病人的监测。 突出医院等防治重点 加强医院内感染的防治工作。采取以严格隔离传染源、病区消毒、医护人员个人防护等为主导的预防院内交叉感染的综合性措施,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 病人统一送定点和后备医院 方案要求,县级以上医院继续保留具有消毒隔离条件的发热门诊,接受到本院就诊和其他医疗机构转诊的呼吸系统发热病人。 各地要指定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设立集中收治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定点医院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收治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 非典病人原则上就地隔离治疗,不宜远距离跨区域转送。一定要转送时,在将病人运至定点医院过程中,要以有隔离设施的救护车转送,司机和医务人员要穿戴隔离衣、手套和符合医用标准的口罩。 密切接触者要观察两周 方案要求,各地指定具备呼吸道传染病急救和隔离条件的医院,就地相对集中收治病人。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要严格医学观察2周,一般采取居家医学隔离观察,必要时集中隔离观察。 疾控机构要及时对疫点(包括患者住所、工作场所等)进行消毒处理。同时,有关部门根据疫情依法进行交通卫生检疫。 不漏掉一个可疑者 县(市、区)级疾控部门进行病例个案调查时,如发现病例有旅行史的,要将病人乘坐交通工具的日期、航班或车次、车厢、船舱等详细情况逐级上报,以便及时组织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追踪调查。病人发病至有效隔离期间的密切接触者中,如有流动至本辖区以外的,也需要发出协查通知。协查通知逐级上报。 地市级疾控机构负责本市内的协查、协调与转传,省级疾控部门负责本省、省外的协查与转传。 加强流感的预防控制 方案指出,流感与非典均为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较为相似,给临床鉴别诊断和非典防治工作增加了难度。各地在加强流感监测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可按照流感疫苗接种程序和安全接种要求,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医务人员进行流感疫苗的免疫接种,对老人、儿童和体弱者等重点人群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接种,有条件的单位由单位负责经费,以降低流感发病率。接种时间可相对集中安排在10月份前后。 准备工作在10月底前就绪 省、市两级要在2003年9月底之前组建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各级疾控机构、指定医院及后备医院要在2003年9月底前调整、充实疾病控制、医疗救治专业队伍,进一步加强防治力量。 省、市、县要在2003年9月底之前按照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完善信息报告网络。 各地要在2003年10月底前按照建设规范,建设、改造和完善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 各级防治机构要补充必要的防治设备、药械等。 方案要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各项防治工作包括防治方案、防治队伍充实与培训、物资贮备等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对因防治措施不力而导致疫情爆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