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广东治安》(2):治安阵痛考验执法转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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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5:0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传统的打击手法很管用,但有的却不太合法,现在的处理方式合法了,但效果……” 本报记者 刘海陵 林洁 广州、深圳等地方出现的典型案件反弹,如果我们用一种更长远的眼光来分析的话,大致可以概括为:这是在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一种治安“阵痛”。这种阵痛不但老百姓要承受,对执法者来说,同样也要承受。 “严打”如今打折扣? 记者在珠三角地区许多市县的基层派出所走走,时常能听到民警在感慨:如今执法真难!一位有20年警龄的民警说,“我是老警察遇到了新问题,如今真是有点不会当警察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真正的问题是,如今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都处在一个调整的时期,基层民警存在着种种困惑。 在广州街头与百姓聊治安,上了年纪的人总是在怀念20多年前的广州,那时人车稀少、夜不闭户,哪像现在上街都要小心,满街是民工和乞丐。 社会工作者与记者探讨广东的治安问题,不少人说起1983年开始的全国“严打”,打一批杀一批,非常见效,社会治安哗地一下就平静了。公安机关的清查行动通常是一抓就抓几卡车的人回来,大礼堂黑压压的一大片,统统蹲着,等候逐一问话,总能够在人群中筛出几个犯罪嫌疑人来。有的地方公检法三家联合办公,从抓人开始到最后的判决只有七天时间。 现在也搞“严打”,也在重判罪犯,“专政”的对象还是那些为非作歹之徒,为什么达不到当年的效果?治安形势为什么依然严峻呢? 执法观念要更新 “回过头来想想,我们传统的打击犯罪手法十分管用,但是有的却不太合法,而现在我们的处理方式是合法了,但效果有时又不太明显。”一位执法工作者如是说。 回顾这20多年来的广东社会治安情况,我们发现一个规律:在社会总体治安稳定的大前提下,治安的“平稳期”和“反弹期”交替出现。猛打一阵就好一阵,松一下又会出现反弹。这也反映出我们的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还夹杂着一些人为的主观因素。 当年那些“粗放型”、“非常规”维护社会治安的做法,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起到过一些积极作用,但是,今天的社会到了讲民主讲法治的时代,执法方式特别是执法观念,必须来一个彻底的转变。但令人遗憾的是,有少数执法者的观念,暂时还没有转变过来,社会的执法氛围与文明法治的环境还有距离。 上个月广州海珠区昌岗中路万福后街发生了一起群众与警察对峙事件,起因很简单,小偷抢金链被群众追赶后,逃入一民居,还在楼上朝追赶过来的群众砸砖块,三名群众被砸得头破血流,联想到最近以来附近多位居民被盗被抢,愤怒的群众不让警察把小偷带走,而要用拳头“教育”小偷,以解心头之恨。双方僵持了五个小时后,数十名警察与保安员组成人墙,才把小偷带回派出所。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