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注册面临难题 企业取名雷同现象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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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16:42 新华网 | |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会遇上名字与别人雷同或相似带来的不便和尴尬。其实,不惟个人如此,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更多的企业也碰上了字号“重名”的困扰。 不入前,记者在云南保山市采访时了解到,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注册企业越来越多,字号雷同或相似甚至已成为当地工商部门在为企业登记时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绝大多数商家都喜欢取吉利讨彩的名字,因此,诸如“华”、“泰”、“ 由于各路商家取名时都带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导致作为企业名称核心内容的字号中的个别字频繁出现,其间的混乱不仅容易引发名称侵权官司,给工商部门登记录入工作和社会各界查阅企业档案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不利于企业之间开展业务和通讯信息往来。 保山市隆阳区工商局注册股股长杨自生道出了企业之间名称相近或相似带来的弊病。他举例说,像“某某市华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某某市华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这两个已注册的企业名称,当中最核心的就是“华宇(裕)”二字,字音很相近,但从行业上来区分,前者是服务业,后者属于商业,在和外界进行业务交往或通讯往来时难免会产生误解,对企业的发展很不利。此外,当一个企业有了发展,它的名称在市场上产生了知名度时,与这个企业名称相似的其他企业就会借变更经营范围之机搭便车,用偷换名字的方法达到借船出海的目的。这种现象更值得引起工商部门和众多商家的注意。 工商部门从事企业登记工作的有关人士认为,好的企业名称不仅是企业自身的代号,而且还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初级品牌。因此,企业名称用字规范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要改变目前企业名称不规范的被动局面,首先是企业要树立合法规范的“名称”观念,增强“字号”或者“店名”意识,在取名时多一点“新颖性”少一些“雷同性”;其次是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支持、配合工商部门对企业名称的规范管理工作,为各类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的企业把好名称关,以便工商部门把不符合规定的名称杜绝在登记窗口之外。(文/龙小东)··(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