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五大特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3日20: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李薇薇)从1990年至今,我国各级法院已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万多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罗东川13日说,这些案件呈现出了五大特点。 罗东川是在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举办的“2003标准与专利北京国际论坛”上作上述表述的。 “首先是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罗东川介绍,近几年知识产权案件增长幅度加大,“如2001年审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041件,2002年新受理一审案件达到6201件。”罗东川指出,目前尤其是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浙江等地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有较大数量的增长,上述地方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占到了全国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一半以上。 “第二是在经济、文化和科技比较发达的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多,且专利权、著作权案件所占比例较大。”罗东川指出,在2003年全国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有关著作权的案件上升到第一位,其次是有关专利的案件。 “第三,随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与高新技术发展和应用相关的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罗东川说,近年来相当一批涉及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域名和植物新品种纠纷等案件进入法院,使知识产权审判不断面临挑战。 罗东川指出,目前知识产权案件的另外两大特点是绝大多数知识产权案件都是侵权纠纷、涉外案件开始占有一定比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