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治处理不当黄山一医院赔患者2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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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5:55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合肥9月13日电】因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处理不当,加重了病人原有损伤。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患者王某向医院索赔金额由医院承担27万元。 2000年12月17日,王某不慎从高处坠落致腰部外伤,被送至黄山市一家医院手术。次日医生查房时,发现引流管在王某背部折弯压闭,致引流不畅。后王某在这家医院诊治一年多,未能治愈。 2002年2月1日,王某到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向这家医院索赔。法院根据王某申请,通过法医鉴定结论为:王某从高处坠落致伤,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处理不当之处,二者共同作用导致了目前截瘫的严重后果。原审法院因此判决:黄山市这家医院赔偿王某损失共计79万余元的一半39万余元。 王某和黄山市这家医院均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高院。安徽省高院二审变更原审判决为黄山市这家医院赔偿王某损失共计55万余元的一半即27万余元,其余一半由王自行承担,王付给黄山市这家医院医疗费25000余元。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