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能自主冠名荒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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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4日08:3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李新涛翟伟)多家媒体近日转载有关报道称江苏要“卖”百座海岛,岛主可自主为荒岛冠名。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对此特别强调:个人绝不能自主为荒岛冠名。 根据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各级地名、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无居民海岛命名、更名的建议,但是在进行命名、更名活动 作者:李新涛 翟伟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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